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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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议成功召开
浏览:281      发布时间:2021-12-07 09:37

         9月21日上午,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第四届第四次理事会议在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讲堂成功召开,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腾讯会议在线平台相结合的形式,会议首次使用无纸化投票方式,在线查阅会议资料并提交审议意见,协会秘书长骆彤主持会议。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共有理事34人,实际到会25人,其中现场参会17人,在线参会9人,监事1人,邀请参会2人。


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朱明忠在会上就协会2020年在建立健全信用记录、诚信服务卡核发、信用宣传、特色宣传活动、成立纠纷投诉处理中心、建立诚信义务监督员自律监督制度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要项目成果和2021年在疫情防控、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党建、从业人员关怀、精心实施六大策略及分支(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化及理事增补等工作目标做了全面报告。


会上听取了《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2020年财务工作报告》、《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诚信服务义务监督员选聘管理办法》、《吉林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会员权利义务及章程效力执行》并对以上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经理事会审议,形成以下决议事项:

(一)经审议通过了朱明忠会长关于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2020-2021年工作报告与计划和财务工作报告的内容;

(二)经审议同意分支(内设)机构名称规范化及理事增补,将“诚信建设与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分设为"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取消信用信息中心,职能合并至"诚信建设工作委员会";纠纷投诉处理中心按商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职能合并至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供应链管理中心”变更为“供应链管理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管理中心(职业能力测评中心、高级人才注册管理中心)变更为“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委员会”;增补长春好孕妈妈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健爱堡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

(三)经审议同意“会员权利义务及章程效力执行”的情况通报,维护协会《章程》的严肃性。

(四)经审议同意《吉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诚信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五)会议还通报和讨论了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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